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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網址

活動期間凡購買新鮮屋478ml統一木瓜牛乳或鋁箔包250ml統一木瓜牛乳任一瓶,將印有產品名稱的消費發票正本貼於明信片上,註明姓名、手機號碼、地址、2009/7/14前(郵戳為憑),寄至114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246號6樓「喝統一木瓜牛奶,玩夢幻龍族傳說,享樂多一點」活動小組收,即有機會獲得夢幻龍族傳說OB高級虛寶、Acer Aspire One小筆電等大獎!

活動時間 2009/5/20 - 2009/7/14

 

  1. 每張明信片(附一張印有產品名稱的消費發票,並註明姓名、手機號碼、地址),限一次抽獎與中獎機會。如因寄送過程發生遺失或破損,導致發票遺失、資料無法辨認或消費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、不清楚時,皆視同主動放棄參加抽獎資格 ,主辦單位將依實際收到的資料判定將不做任何通知。
  2. 參與抽獎者之產品發票開立日期需於:2009/05/20~2009/07/14
  3. 2009/7/17主辦單位將於統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舉行抽獎 。
  4. 參與抽獎者之產品發票需為正本做為抽獎資格憑證,發票正本將於活動結束後捐給慈善機構,恕不退還。
  5. 一個遊戲帳號/一個手機門號,每款虛寶限領一次。
  6. 主辦單位將於2009/7/21公佈得獎名單於活動網頁,並發送得獎通知簡訊,為保護得獎者隱私,僅公佈部分得獎者資訊於活動網站。
  7. 好康三之準中獎人須於2009/7/30前(郵戳為憑)依下列領獎規定,完成領獎相關手續,逾期或經檢核資格不符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  8. 好康三領獎程序:準中獎人須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並完整填寫領獎表單寄回活動小組審核,經審核通過後才符合領獎資格。領獎表單寄回地址:台北市114內湖區陽光街246號6樓「喝統一木瓜牛奶,玩夢幻龍族傳說,享樂多一點」活動小組收。
  9. 準中獎人若經檢查發現資格不符,將取消得獎者資格;準中獎人未依規定於領獎資格確認期間內完成上述領獎程序(寄回日期以郵戳為憑),或因個人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,或領獎時未能出具上述資料者,皆視同放棄得獎權益。主辦單位亦不替補。
  10.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方式與贈品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,不另行通知。
  11.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第二條第八項之規定: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,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。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$1,000元整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,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。另,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$20,000,依法應扣繳10%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扣繳20%稅金);若準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  12. 得獎價值在新台幣1,000元以上者,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。
  13. 所有獎項之使用與維修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獎項以實物為主,網頁與所有行銷宣傳品上圖片僅供參考。
  14. 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澎金馬地區者參加與領獎。
  15. 如因主辦單位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,準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獎品,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。
  16.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手機、技術,或其他因素影響本活動流程,不可歸咎法律責任於主辦單位及活動相關合作單位,參加者、準中獎者與中獎者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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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arnet07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